今年以来,竹溪县委巡察机构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上持续发力,探索试行“巡审结合”,对3个单位实行巡审同步监督,推动“同步谋划、同步动员、同步进驻、同步工作和成果共享”的“四同一共”工作机制,充分彰显了“1+1>2”的监督叠加效应。
县委统筹,强力推进。年初,县委在审定巡察、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时,将巡审同步列入,多次详细听取双方工作汇报,研究巡审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破除各类障碍和壁垒,在县委第五轮巡察时,选取县林业局、县水利和湖泊局以及县住建局等重点行业部门,探索试行“巡审结合”,为巡审结合把脉定向。
强化协作,同频共振。成立巡审协调指导组,县委巡察办和县审计局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巡审结合工作,负责巡审联动程序衔接、工作协调、业务指导,会商解决突出、疑难、共性问题。
强化管理,同题共答。在县委巡察组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审计组同步进驻,纳入县委巡察组统一管理,共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学习工作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对巡中巡察组发现的审计业务范围内问题,利用审计专业知识优势,由审计组重点落实后进行系统研判,对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由巡察组重点关注,对巡审过程中发现具有苗头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巡察组和审计组集中会商,共同分析研究定性,确保问题查准、查实、查透。此轮巡审结合期间,共发现3个被巡察(审计)单位面上问题67个,问题线索3件。
“新《条例》明确,巡察机构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我们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基础上,此轮巡察我们充分发挥‘巡’的权威性和‘审’的专业性,探索创新‘巡审结合’,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我们还将继续坚持并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的新方法新路径。(廖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