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2024年5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1:“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要求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学习一次,促进了学以致用。二是积极推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列为党组会议、“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三是党办逐月下发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提示清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对学习内容和研讨交流主题进行明确。
问题2:“布局新质生产力不够迅速”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科技赋能,大力支持我市企业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推动科创供应链快速发展,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开展新质生产力调研,向市委、市政府上报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三是推动企业改造升级,支持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升级,申报第三批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52个。
问题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实施《十堰市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措施》,从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健全企业家常态化联系机制等9个方面全生命周期搞好政策服务。二是积极申报回收循环利用超长期国债项目,多个项目获得国债资金支持。三是依托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动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再利用再加工产业做大做强。
问题4:“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要求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2024年工作要点、市委市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相结合,印发《市发改委2024年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要点》。二是将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内容纳入丹江口库区(湖北)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规划纲要,落实分区责任主体,压实责任链条,以四级流域为底图单元,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三是将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十堰市战略规划,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考核,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
问题5:“南水北调水源地项目谋划不够精准”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抓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二是系统梳理了《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地“碧水守护”三年行动》项目实施情况,将未开工项目全部纳入了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对因政策调整等原因无法立项实施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调出项目库。三是对标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方向,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完善前期手续,积极申报争取资金。
问题6:“推动固定资产投资乏力”的整改情况。
十堰市在2023年全省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考核中位居第6位,荣获“贡献单位”。2024年1-7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7.8%,较2023年提高2.2个百分点,增速和排名呈逐月上升态势。
问题7:“龙头企业培育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月调度工作,大力推动各个产业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和“四上企业”。二是印发《2023年度十堰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首次对市场主体开展“亩产论英雄”评价,初步列出城区工业企业参考分级目录。三是加快推进供应链体系建设。提请市政府印发《十堰市支持构建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政策措施》。
问题8:“产业研究短板亟待补齐”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全市投资管理委员会,强化投资项目统筹,成立了对上争取项目工作专班,强化国债项目谋划争取统筹。二是2024年市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录4名干部已于8月到岗。
问题9:“统筹京堰对口协作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4年项目申报,严格审查项目申报要件,并组织业务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二是我委将2023-2024年对口协作项目纳入预算内项目统一调度,召开项目调度会,督导项目进度。三是跟进重点项目,提请市领导带队赴张湾区督办犟河绿色低碳韧性小流域治理项目,张湾区政府专题研究该项目推进情况,优化施工方案。
问题10:“重点项目推进不够理想”的整改情况。
一是每季度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重点项目、国债项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类型项目进行了实地督导,印发督查通报。二是高质量编制2024年重点项。上半年,已竣工项目6个,开工项目100个,完成年度计划54.1%。三是督促2023年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8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已完成信息化指挥系统、专业队伍装备和取水点建设任务。
问题11:“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有缺失”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市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三库”项目投资规模已分别达到全省要求。二是市投委会印发《十堰市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2024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市直各部门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工作责任分工。三是市投委会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三库”平台项目录入、流转、红黄灯预警、开工率、竣工率等情况进行通报。
问题12:“对粮食安全‘国之大者’认识不够深刻”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十堰市粮油应急预案(代拟稿)》报政府审议,待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谋划实施房县粮食储备库仓储及现代物流建设项目,已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预计2025年上半年可完成准低温仓扩容1万吨,确保尽快实现准低温仓储全覆盖。
问题13:“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理顺市营商办工作机制,下发《关于调整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通知》,调整设置了综合组、督导考核组、改革创优组、营商促进组等4个组,明确了负责同志,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今年以来,已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营商环境工作。三是今年提请市委组织部选派11名干部到市营商办挂职锻炼。
问题14:“牵头抓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已逐项明确整改具体措施和方案,并督办整改进展及完成情况。二是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学标杆 创一流”工作的通知》,将全省第一的市县定为学习标杆,明确目标,补短强特。三是配合市政协开展“学习深圳经验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课题研究组织赴深圳学习一流营商环境,完成课题调研报告。
(二)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问题15:“对巡察整改认识不够深刻,整改工作方案不够精准”的整改情况。
一是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认领整改任务,牵头重点问题整改,主动领办事项2项,主持召开党组会议3次,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市发改委党组和党组成员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纪实台账,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分工。三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重要工作。
问题16:“探索‘点绿成金’体制机制不够积极”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挖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我市碳汇收益权质押融产品“碳林贷”入选国家发改委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二是完善《十堰市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方案,已于6月26日印发实施。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市发改委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继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做好各项制度的更新完善工作,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发展改革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8677006,电子邮箱:425393871@qq.com。
中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中共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截止目前,反馈2类9项2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1:“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制度。修改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整改以来6次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二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三是加大学习调研力度。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大任务确立3个调研课题,并形成调研成果。
问题2:“思想认识不够深刻”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认识专题学习研讨。党组会专题学习十堰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统筹谋划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流域综合治理与统筹发展规划内容,深化思想认识。二是积极参与编制工作。参与了全市战略规划文本编写,收集整理了科技创新图层数据,为全市“一张蓝图”绘制提供科技创新版图基础数据。三是细化落实方案。印发《市科技局关于落实<流域综合治理与统筹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细化方案》。
问题3:“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升反降”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认定工作。组织260家企业参加高企申报工作。二是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上半年全市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00余亿元,增速14.3%,占GDP比重17.89%,比去年增长0.55%,呈现逐步回升态势。三是开展动态监测。及时与经信、统计部门沟通,掌握产业发展动态,指导产业发展。
问题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培训宣讲。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讲培训11场,帮助企业提高申报质量。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市、县税务部门广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三是加强后备企业培育。对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等领域进行重点培育。
问题5:“高新技术企业储备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梯次培育体系。充分挖掘全市“小企业、新企业、老企业”中创新基础好的企业纳入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二是完善精准培育机制。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和研发费用归集,提升企业研发水平。三是强化孵化载体建设。对12家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单位开展了实地核查;对2家拟申报国家级、4家拟申报省级平台的单位进行了摸底调研。
问题6:“科技项目揭榜制改革推进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措施。印发《十堰市科技项目揭榜制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市级揭榜制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二是对上争取项目。组织25家企业院校申报省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省级揭榜制科技项目等项目。三是组织实施市级揭榜挂帅项目。印发《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京堰对口协作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榜单的通知》。
问题7:“对基础理论研究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与省科技厅联合出资设立“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十堰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组织驻市重点高校、医院共同出资。二是争取省级项目。三是拓宽丰富引导性项目范围。研究论证将“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防治”等13方面内容纳入市引导性科研项目支持范围。
问题8:“推动‘尖刀’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发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关键核心技术。围绕“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梳理了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型电池等五大产业共35项关键核心技术清单。二是助力科技研发。组织万润新能源等18家企业和院校申报2024年度湖北省技术创新计划项目。三是组织项目申报。全市已征集2024年引导性科研项目358项。
问题9:“科技人才政策不够精准有效”的整改情况。
一是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加大争取市级科技领军人才和双创战略团队培育力度。二是紧抓项目团队。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十堰市“武当人才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等,受理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并组织开展了专家评审。三是完善高层次人才引培库。联系对接重点科技企业单位,收集科技人才数据。
问题10:“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不广,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合理配备力量。争取省级科技特派员100余人,领域布局更趋合理。二是积极兑现经费。主动与市财政局对接完成拨付市级科技特派员经费。三是开展日常抽查。集中电话抽查科技特派员60余人,被服务对象满意率100%。四是组织科技惠农下乡。组织科技特派员900余人开展惠农下乡暨科技服务月活动。五是加强工作宣传。挖掘科技特派员先进典型案例,积极向各级媒体报送工作信息。
问题11:“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短板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撰写提交了“关于建设南水北调水源区环境与健康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议”,持续沟通对接跟进掌握国家科技部答复意见。二是加大筹划省级实验室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万润新能源科技公司组建“电池关键材料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三是加速推进武当实验室建设。学习先进做法,制定了《武当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
问题12:“科创平台服务产业有局限”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开展了市级专家评审和布局论证研究,聚焦“一主四优多支撑”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支持新能源、生物科技、资源与环境、大健康、高端装备、光电子信息领域布局市级重点实验室。二是用好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依托湖北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联合体组织开展新型电池产业“企校双进”活动。三是布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一县一院”总体布局,重点围绕智能装备、卫浴、纺织、循环经济、新材料等领域开展了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工作。
问题13:“县域科技创新均衡发展办法不多”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统计工作。对新进规且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的企业及时打标入库,扩大样本数量。二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各工业园区、孵化园区和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协助完善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申报水平。三是加强创新型县(市、区)培育。扎实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培育。
问题14:“引导企业自主研发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申报摸底工作。及时跟进掌握科技部和省科技厅信息,梳理摸底全市拟申报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企业。二是提高研发机构覆盖率。组织完成2023年度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36家。三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专项奖补。成功办理落地“科创贷”21家。
问题16:“科技金融服务渠道单一”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协调股权投资。积极推动武当人才科创基金筹建工作,促进湖北武当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基金公司成功入驻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发布股权产品4项。二是加大债权融资匹配。鼓励金融机构发布金融产品30项,按照企业需求开展可行性金融产品投递,完成对接128项。三是加强政策性担保产品推广。多渠道推广产业升级贷、产供强链贷等政策性担保产品。
问题17:“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十堰科技大脑”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研究设立了“科技大脑”7个模块的展示形式等应用场景模型,制定了平台功能架构图。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先后赴湖北省高新中心、杭州市等地考察学习建设经验,协调共享事宜。三是争取项目支持。向市政府呈交了《关于建设“十堰科技大脑”的请示》,制定了建设方案,完成了信息化规划项目网上申报。
问题18:“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功能单一”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协同统一。完成了与省天网平台的对接,积极开展“湖北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十堰专区”建设。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制定《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十堰专区建设专班职责清单》等,明确各地各级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三是拓展平台功能。研究梳理湖北省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十堰专区推广应用问题7项,与市大数据公司对接研商,推进平台功能拓展及优化升级。
(二)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整改效果不够明显”方面
问题19:“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方案。制定印发了《市科技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设定了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二是结合培育新质生产力要求推动落实。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推动科技强市建设落实落细。三是积极推动政策兑现。分年度建立科技强市政策奖补应兑现台账清单,切实发挥科技政策和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引导撬动作用。
问题20:“个别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定“三定”规定。学习对照省科技厅“三定”规定和《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梳理修订和完善市科技局职能配置和科室职责,市委办市政府办审定印发了《十堰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二是开展评估自查工作。根据市级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评估验收工作要求,结合市委编办反馈意见开展自查。三是梯次培养优化干部队伍。适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积极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问题21:“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广泛征集建议。改革管理方式,规范项目流程,广泛征集科技项目指南建议,作为申报指南编制的重要依据。二是设置申报指南。在《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研究项目的通知》中设置了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各类型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三是建章立制规范项目管理。明确项目支持领域、项目类型、实施流程,进一步规范管理,推动科技项目改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科技系统不折不扣执行。
二是坚持久久为功,坚决巩固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贯彻力推动力,确保科技创新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三是坚持聚焦中心,坚强科技赋能。将整改成果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促进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上,大力实施科创能级提升行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源源不断的科技成果供给为产业赋能,确保科技创新质效持续永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8687023,电子邮箱:1562854094@qq.com
中共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中共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7至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5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绿色低碳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1:“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建设重要论述不够扎实,‘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于6月1日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旅游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202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集中学习和研讨。
问题2:“统筹谋划‘交通强国’建设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动交通项目建设。加强跟踪督办,落实“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管理,逐项目梳理卡点难点,协助各县市区交通局对接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破解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难题。二是积极推动规划的福银高速谷城至柳陂段项目。目前,已完成福银高速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项目16个工可专题要件办理,现正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积极推动该项目加快推进。
问题3:“对接‘襄阳都市圈’建设不够主动”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房县至五峰高速公路十堰段、南漳至郧阳高速公路(汉江北高速)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推进襄阳都市圈“硬联通”项目中涉及十堰的4个项目建设;三是配合实施丹江口至襄阳段航道1000吨级整治项目,提升汉江通航能力。四是加快推进丹老、丹谷一级路全线贯通工作。
问题4:“武当山机场国际航班和口岸开通进展迟缓,对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国际航站楼项目及口岸临时开放工作。国际楼项目已通过相关验收;口岸监管区硬件建设全部完成,海关边检已完成预验收;已与多家开展包机业务公司进行沟通磋商,对外发布第三方包机服务招标计划。二是积极对接市文旅部门,出台“引客入堰”相关政策,明确奖励标准;大力推进“航空+旅游”融合发展,对接国航、东航等航司,协助旅行社争取团队机票价格。三是积极对接航司,争取重点城市航线恢复和冬春换季航班安排;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十堰市航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近期即将出台。
问题5:“内畅外联的公路网络尚未形成”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打通与重庆、四川等邻省重要城市集群高速通道。二是加快干线公路路网提档升级。实施“6+1”干线通道快速化工程,加快推进城市向东发展快速通道、双高路、G209大川至唐家河段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实施主城区公路大中修工程,对主城区5段道路共计约72公里道路实施大中修,10月份全面完工。
问题6:“道路存在‘重建轻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改善“重建轻养”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路面大中修计划,提高优良路率。二是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加快对农村公路进行全面体检,结合实际“因路施策”,分批实施养护工程。加大超服役期道路改建力度,分批次实施改建提升工程。
问题7:“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较慢”的整改情况。
一是《十堰市物流枢纽(园区)空间和功能布局规划》于7月31日印发实施。二是G316复线丹江口市六里坪绕城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文物专题要件已批复,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行业审查意见已出具,正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三是积极配合生产物流枢纽建设。由发改委牵头,市城控集团作为实施主体,协助加快推进项目规划选址选线意见和用地预审办理。
问题8:“推动多式联运服务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十堰市支持构建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政策措施》,制定了多式联运引导性政策。二是铁路货运站场作业能力提升,已完成十堰站高站台改造150米,大宗物资铁路运输能力提档升级。三是大力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配合市产投集团成立湖北堰水进京供应链集团公司、湖北堰水进京集团政通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提升多式联运货运代理企业集货和议价能力。
问题9:“培育物流龙头企业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服务。建立重点企业联络机制,积极宣传规上企业培育的相关政策,宣介金融产品和激励政策。二是持续积极培育。印发《2024年十堰市现代物流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建立完善企业培育包保制度,强化对县区物流市场培育的督导力度。三是出台惠企政策。印发《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支持物流业发展、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完善申A企业奖补机制。
问题10:“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迟缓”的整改情况。
十堰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正抓紧建设,建设实施方案已印发,已确定市城控资产经营公司为建设主体,正抓紧实施平台建设前期招标工作。争取省供应链物流平台公司工作指导,对接有意向入驻供应链物流信息平台的企业,主动征询企业需求,提升平台适用性。已与东风商用车物流部等企业对接,收集企业意见,为企业顺利入驻平台打下基础。
问题11:“落实绿色智能船舶试点措施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新增绿色船舶建造。采用EPC模式打造3艘纯电池动力船舶,2024年7月底资金争取到位,正积极督促乙方(中船712所)开工建造。二是丹江口库区限制使用燃油船舶等已初步纳入《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三是抢抓“两新”机遇,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淘汰。
问题12:“渡口渡船安全提升行动进展不够理想,与到2024年底完成撤销渡口50处、拆除渡船52艘的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渡口撤销。2024年,计划完成撤销渡口20处。目前,已完成撤销渡口6处,9处渡口撤销申请待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后即可撤销。竹山县5处渡口经十堰市政府批复同意推迟至2026年撤销。二是积极推动渡船淘汰情况。在撤销渡口的同时,一并完成涉及渡船的淘汰拆解工作。
问题13:“新能源车辆购置政策供给和宣传不够广”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宣传“两新”政策,积极引导全市公交、出租车公司提前淘汰燃油、燃气车辆。二是坚持新增和更新出租车、公交车100%使用新能源。全市新增和更新200余辆出租车全为新能源;新增公交车20余辆全为新能源,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电池200余辆。三是广泛宣传贯彻《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精神,积极争取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政策。
问题14:“‘交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对接文旅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配合完成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旅游公路高质量发展情况调研工作;二是深入探索交旅融合发展新路径,组织各县市区交通、文旅联合开展旅游公路申报工作。三是联合推荐竹溪县鄂坪罗汉垭至黄花沟交旅融合示范路、丹江均州号、房县“十回首”公路、竹山十竹-化太等多个示范案例,经多部门专家评审,竹溪县鄂坪罗汉垭至黄花沟交旅融合示范路成功入选全省5个推荐案例。
问题15:“旅游交通网络不够完善”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深入探索交旅融合发展新路径,组织各县市区交通、文旅联合开展旅游公路申报工作。以城区为中心、县域为载体,畅通市域骨干通道、畅通内部循环。加快推进“6+1”干线通道快速化工程,推动市县一级公路连通,持续争创“四好农村路”国家和省级示范。二是推动新交通旅游业态发展。五龙河、野人谷等景区公交旅游专线循环发班,市内其他景区通过旅游班线、旅游包车、租车等方式保障游客出行服务。
问题16:“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全面排查,十堰辖区内高速公路上地名不准确标志标牌共12处全部整改完成,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也已完成网上修改程序。二是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联合第二巡察组共同开展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专项整治,共累计清理和规范全市道路标识标牌300余个,解决交通标志标牌“错乱差少”问题。
问题17:“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存在盲区”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跨区域道路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将我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信息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信息、卫星定位数据共享至生态环境局建设、公安局,共同做好禁限行区域通行证件的核发、审验工作。与市公安交管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联动监管机制,相互进行违法抄告。二是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对全市执法人员、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市县联动、集中夜查等行动。
问题18:“水路运输监管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印发《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等,并组织相关演练。二是开展试点示范。印发《十堰市创建绿色智能船舶试点示范方案(2023—2025年)》,持续推进绿色智能船舶应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规范水路客运船舶靠泊等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问题19:“交通运输执法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培训200余人次,人均达到30个学时。二是严格自由裁量基准。组织全市道路运输法制培训研讨交流会,加大执法案卷的审核。三是综合提升执法效果。对查处的执法案件的处理结果分批次进行公示,“黑车”分批次媒体曝光。对首次违规,情节轻微的案件执行了首违免于行政处罚的“柔性”执法方式。
(二)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运用巡察成果不充分”方面
问题20:“仍未对工程建设领域管理风险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的整改情况。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详细研究《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辖区内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和存在问题,修订《十堰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程变更程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责任,规范概算调整管理办法,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结合深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设置变更预警阈值,加强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
二、下一步整改打算
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全面巩固提升前期集中整改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抓常抓久,持续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板,聚焦加强党的建设和交通主责主业,全力以赴抓改革、谋创新、促发展,加快建设“四省通衢区域交通中心”,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十堰篇章的开路先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8654026,电子邮箱:1775306@qq.com。
中共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中共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7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和湖泊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5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大局意识不够强,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问题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细致”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3次理论学习会议,在召开党组会议时,坚持思想引领,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巡视工作及水利工作等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完善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三是认真梳理学习内容。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3次理论学习会议,6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议。
问题2:“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不够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家底盘活水资源。向市政府报送《十堰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报告》,联合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调整竹山县、张湾区“十四五”期末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的通知》,保障竹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向省水利厅报送《关于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积极争取“十五五”水量指标。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已细化分解《十堰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三年行动方案》所有涉水工作任务,并印发具体方案。三是召开河长办专题会议,研究涉水任务落实。
问题3:“推动水资源优化配置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水网建设规划批复。截止目前,全市10个市县级现代水网规划全部获政府批复。二是从严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报送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丹江口市、房县、竹溪县等6个再生水利用项目。三是对照规划积极向上汇报争取项目。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领水利部门负责同志赴水利部汇报争取项目,取得明显实效。
问题4:“推动水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主动”的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全市水资源底数。完成十堰市2023年水资源公报编制,摸清2023年全市水资源利用情况。二是从严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三是加强用水管理。联合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开展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区域引调水、新建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水资源调配重点项目。
问题5:“对水权交易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合理分配汉江流域水资源。印发了《十堰市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二是总结梳理水权交易工作经验。总结梳理郧西县水权交易工作经验,报送书面调研材料,被省水利厅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问题6:“水土保持多元投入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土保持治理工作。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福建长汀水土保持碳汇交易、浙江安吉水土保持生态价值转化典型案例集中学习讨论,推行共同缔造理念,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协同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二是探索推进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碳汇交易。委托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专家团队开展典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碳汇价值核算。
问题7:“水土流失治理进展不够理想”的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任务分解。对2024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进行细化。二是加快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依托增发国债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着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问题8:“水土保持费征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法律宣传。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宣传水土保持补偿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文件,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送法上门等方式,告知生产建设主体责任义务,提升其依法缴费意识。二是开展执法培训。组织开展十堰市2024年水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就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行政处罚程序适用等执法实务进行培训,邀请市司法局政治(警务)部主任与会辅导。三是积极督办竹溪县4个项目欠缴水土保持费问题。
问题9:“水土保持项目监测重实施轻效益”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召开十堰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监测评估工作座谈会,制定《增发国债湖北省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拓展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优化监测方式方法。二是强化小流域监测评价工作。依托增发国债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选择11条小流域开展水质定位、植被覆盖变化、典型污染源、成效评估等综合监测。
问题10:“统筹丹江口水库消落区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库管单位沟通协调。印发《关于征求丹江口库区管护相关意见建议的函》,进一步理清丹江口库区管理责任,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二是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举办丹江口库区及重要入库河流河湖长培训班。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库区消落区进行暗访评估。三是持续加强丹江口水库消落区管理。牵头规划丹江口水库岸线物理隔离项目,设置统一规范标准,积极争取项目支持。
问题11:“督导河‘清四乱’成效不够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清单式管理河湖“四乱”问题,加强跟踪督导,纳入常态化检查内容。二是加强河湖“四乱”暗访巡查。第二季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4条河流进行了暗访评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护监督。印发《十堰市河湖违法问题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河湖监督与管护,巩固河湖治理成效。
问题12:“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供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实行领导分项目包干抓落实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管理,持续推进实施竹溪县供水一体化、郧西县安家水厂、郧阳区鲍沟水厂、房县三海水厂等规模水厂和丹江口市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建设。二是扎实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每月开展调度。三是积极创建省级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将此工作纳入强县工程考核任务。
问题13:“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够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编写制发《十堰市水旱灾害防御及重点水利工作安全防范技术指引工作手册》。二是纳入水利重点项目库。郧阳区仙人河、富家河等6条重点山洪沟已纳入《湖北省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库》。三是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委托设计单位已编制完成仙人河、富家河等6条重点山洪沟初步设计报告,治理河段防洪标准均达到10年一遇。
问题14:“节水联动机制运行不顺畅”的整改情况。
节水联动机制全面运行。7月25日,召开了十堰市节约用水协调联动机制2024年度会商会,就节约用水工作推进情况沟通交流,研究部署节水载体创建相关事宜。
问题15:“灌区建设推进缓慢”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灌区建设。2023年国债灌区项目新建张湾西部灌区1处,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丹江口江北、郧阳区江南、竹山县店坪、竹溪县北部灌区等11处,6月13日全部动工建设。二是积极谋划申报项目。组织编制房县吴杏、门古、竹山县陈家河等3个灌区立项建设报告,办理用水许可、新增用地预审意见,市局组织审查后已于6月20日向省水利厅申报2025-2026年中型灌区实施规划。
问题16:“智慧水利‘一张网’不够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实地调研。我局相关技术人员完成对鄂坪等7座水库电站视频监控工作运行状态及后台硬件基础的调研工作。二是全面完成7座大型水电站视频接入。三是全面完成马家河流域视频监控站点接入。我局和茅箭区的视频平台接口扩容完成,两地网络已经接通。四是开通“城市大脑”平台使用权限。“城市大脑”平台使用权限已申请,目前可使用该平台看到各单位相关共享监测数据。
问题17:“日常监督不规范,未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缺乏精准发现问题、狠抓案件办理的执行力和震慑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市水利和湖泊局印发了《十堰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二是强化河湖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十堰市2024年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三是依法督办查处涉水违法案件。在丹江口水库鄂豫交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二)在“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方面
问题18:“理论武装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效果不够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已制定完成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二是认真梳理学习内容。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3次理论学习会议;6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议。三是制定学习议题收集机制。已制定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学习议题收集制度。
问题19:“督促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关于加快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整改工作的通知》,按照分级管辖权限,将118个项目清单分发至各县(市、区),督促各地依全面梳理排查生产建设项目。印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报备。二是严肃开展约谈。分管领导对局水保科负责同志开展约谈,督促水保科加强对5个市级项目验收报备整改督办。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源头管控,控制“未验先投”增量。
问题20:“武当山特区石家庄村孤岛违建项目问题尚在持续整改中”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现场督导。局检查组于7月4日赴现场进行“清四乱”工作检查,特区有关部门与屋主就回购补偿金额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已腾退出房屋,无人在孤岛上生活,不存在污染水质的风险。二是严肃开展约谈。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对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特区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打算
(一)扛牢政治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紧盯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持续完善机制,补齐制度上的短板。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方面持续下功夫,紧紧盯住易反弹问题,举一反三,建立一批管长效、管长远的制度,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确保类似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三)加强跟踪问效,以整改促工作效能提升。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主体责任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水利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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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中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5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不足”方面
问题1:“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学习《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十堰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等,并研究落实涉及本部门的分工事项。二是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了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研究成果转换、编制完成武当新区城市总体设计等重点工作,对标对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涉及本部门责任事项的调度落实。
问题2:“优化城乡结构布局有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收集各县急需落实的重点项目,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库进行更新,保障项目实施。二是根据省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于2024年5月底通过省级技术审查,并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作为项目建设规划审查依据。
问题3:“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品质动作较慢”的整改情况。
一是郧阳区汉江“一江两岸”生态示范区总体城市设计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待专家评审后,按进度推进。二是市规划领导小组已召开会议审议了武当新区总体城市设计,正推动城市向东发展,促进景城一体、产城一体化发展。三是推进《十堰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与武当新区规划相衔接,对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问题4:“落实补充耕地指标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各县市区对2024年度土地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二是开展在建土地整治项目督办检查6次,制发全市项目管理进度周报13期,已入库耕地(旱地)指标260.01亩,水田指标110.55亩。
问题5:“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对在线举证的耕地流出整改图斑审核把关,指导提高图斑举证通过率。二是对张湾区等7个县市区政府发出《督办函》,组织了10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加快耕地流出整改出土见苗举证工作。三是截至2024年5月24日已全面完成耕地流出整改出土见苗举证上报工作。
问题6:“遏制耕地‘非农化’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度,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00余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2.91%,符合省自然资源厅不超过3%的要求。二是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廊道绿化问题的6个图斑面积共73亩,分别通过完善用地手续、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原地恢复耕种等措施完成整改。
问题7:“推动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存量土地消化处置任务的通知》,分县市区下达全市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任务2万亩。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视频调度会,督导各县市区消存工作。三是通报全市2024年1-7月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办法。
问题8:“推动处置闲置土地进展缓慢”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存量土地消化处置任务的通知》,分县市区下达全市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5000亩。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视频调度会,督导各县市区消存工作。三是通报全市2024年1-7月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有关情况,分类提出整改办法。
问题9:“落实亩产论英雄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资规局已采取集中学习、网络转发、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广为宣传,鼓励工业项目增容。二是各县市区资规局结合实际优化了工业用地增容方案审批流程。三是已研究代拟《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支持‘工业上楼’,鼓励企业建设两层及以上多层厂房,不增收土地出让金。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5(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超过15%”。
问题10:“无证矿山安全督查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护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矿山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张贴打击盗采违法行为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巡查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加大巡查频次。三是针对绿松石资源私挖盗采问题,在重点区域竹山县实行“五防”并举,严格打击,建立“三封一管五级六防”矿山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问题11:“推动实施地灾防治项目进度迟缓”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实施进度慢、资金执行率低的地区,下发督办通知8次。二是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省地质局冶金队组成联合督导组,赴丹江口市等地实地督导了地灾防治项目进度。三是开展“十查十看”专项督导行动,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管理、安全防范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
问题12:“落实地理信息监管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向具有地理信息公开公示职能的主要科室或单位发放《互联网“问题地图”20例》20份,并上传内网研学。二是2024年科技活动周之际,在火车站北广场展出讲解“五步快速识别问题地图”方法,宣讲“问题地图”常见错误。2024年5月30日,组织到东风社区开展“问题地图”宣讲。
问题13:“重点工作推进较慢”的整改情况。
一是赴竹溪、竹山、房县、郧西、丹江口等地,对正在实施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子项目逐一进行现场踏勘。二是印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函,督促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并跟踪各地督办函落实情况。三是以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十堰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细则》,进一步强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监管。
问题14:“推动村庄规划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市共计开展了1268个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应编尽编”。二是已印发《关于切实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按程序组织开展公示、专家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三是已完成全市1750个村庄“一村一图”绘制,并“送图下乡”。
问题15:“绿色矿山创建推进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市已有4家矿山通过省厅专家组评估并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省厅推荐3家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库。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发《关于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规范项目管理和实施。三是印发了《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工程进度通报》6期,督导各地加快实施进度。
问题16:“矿山资源整合利用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房县政府已报送磷矿整合方案,该方案获得省厅有关处室认可。二是我局先后两次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支持房县磷矿整合方案回复意见的报告》、《关于审定〈房县磷矿整合方案〉的请示》,加快推动房县磷矿整合工作。
问题17:“生态产品确权登记效率不够高”的整改情况。
已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做好收集资料、发布公告、界限核实等工作,如向市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发函收集资料,督促省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发布首次登记公告。
(二)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成果运用不够充分”方面
问题18:“落实依法行政理念有差距,综合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清单,统筹开展内部培训和外部宣传。二是全面梳理市级自然资源执法事项目录,已按照执法事项目录分类开展案卷评查,并通报存在的问题,完善案卷资料,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三是结合执法改革,已更换一批执法证件,对持证人员资格开展动态管理。
问题19:“举一反三不够全面,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现有制度,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用)》《十堰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细则》《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等16项制度。二是采取邀请纪委专家讲解《条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
(三)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部分问题”方面
问题20:“对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动态监管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和极端天气下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7月10日起每日整理下发《工作日报》,督促各县区抓实抓细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先后对茅箭区马家沟村、武当山八仙观村等地自建房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下发《提醒函》。二是已印发《关于全市C、D级自建房整治销号抽查核实情况的通报》。
问题21:“城市精致化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悬挂横幅,展出节能知识、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8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二是印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2024年全市星级绿色建筑等目标任务的通知》,推动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均衡发展和BIM技术应用。三是围绕“五年计划”科学分解星级绿色建筑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积极推动各县市区星级绿色建筑均衡发展。
问题22:“培育本地建筑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用力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起草《关于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二是二季度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200余亿元,增速9.3%,符合预期值,各县市区建筑业产值均实现“正增长”。全市建筑业增加值占GDP上升至7%。已组织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委托评审和资质证书换领工作,先后组织完成17批共400余家企业“三级换二级”证书换领、19批共300余家企业资质增项延续审查。
问题23:“对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通知。二是对全市房建项目开展了安全督导检查,共检查在建房建工程项目100余个,发现问题隐患150余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梳理汇编建筑市场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培训。开展“三包一挂”整治,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问题24:“督促指导乡镇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整治不够彻底”的整改情况。
一是存在问题的11座乡镇垃圾场均完成整改,其中丹江口市5座填埋场排污许可证已补办,竹山4座填埋场完成调节池覆膜加盖、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安装等工作,房县、郧西各1座填埋场完成封场整治。二是全市34座垃圾填埋场已有29座停收垃圾,封场整治工作正稳步推进。三是已组织第三方正在对2024年度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同时指导各地继续开展好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维护改造、污水处理提质扩能、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工作。
二、下一步整改打算
根据整改方案,局党组将在前期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加大督办力度,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巡察“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8107882,电子邮箱:544287945@qq.com
中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中共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28日,十堰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经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5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落实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要求有差距”方面
问题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月分专题开展学习,集中学习13次。二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等重要论述,围绕“建功先行区,建设示范区”开展专题研讨2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开展交流研讨2次。
问题2:“落实先行区示范区建设工作部署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以产业链供应链思维谋划产业发展。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六个重点产业上半年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发展措施。二是印发市经信局《落实中国式现代化十堰篇章工作部署的实施方案》《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重点任务分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清单化推进落实。
问题3:“推进绿色示范创建行动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十堰市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我市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工作。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绿色制造示范企业,确定2024年市级绿色工厂9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绿色工业园区1家;推荐我市8家企业入选省级绿色工厂,1家企业入选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三是提请市政府审议,将获省级绿色制造企业、“水效领跑者”“能效领跑者”企业奖励纳入《十堰市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支持范围。
问题4:“资源循环利用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跟进十堰再生资源动力电池项目,企业已申报国债项目。二是组织3家申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1家企业进入国家复核阶段。
问题5:“市经信局没有定期分析调度,研究解决有关产业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分析调度,研究解决有关产业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印发《十堰市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推动全市数字经济相关工作落实落地落细,持续夯实信息基础设施。三是印发《十堰市新型电池产业链2024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每月定期调度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问题6:“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车发展形势不容乐观,未形成‘电动为主、商乘并举、整专一体、整零协同’发展格局”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整车企业座谈会,分析市场情况,了解企业年度目标。持续深化包联企业服务。联合十堰产业创新中心等单位,开展零部件、专用车等调研。二是加强企业服务,动态跟踪重点主机厂排产信息及完成情况。组织装备企业座谈会,宣传设备更新政策,发布十堰市重点企业装备供给清单。
问题7:“推动商用车转型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市入选国家首批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争取中长期国债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推进“汉十高速”新能源示范线项目建设。首批6台物流车已交付并试运行,高速公路3对服务区(钟岗、随州、孝感)的快充桩已达到投用条件。十堰市东行物流园已建成新能源重卡超级快充站。
问题8:“乘用车和专用车产业短板比较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易捷特BBG24项目产线改造已完成,累计生产新车型超过1.1万辆。赴省直部门汇报争取,帮助易捷特纳入省公共资源采购平台、新能源汽车下乡推荐车型目录。赛力斯正加紧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产品出口。二是组织“十堰车走进大西北”专题推介,累计签订700余辆油田专用车采购协议。成立长江汽车供应链(十堰)有限公司,推动迅捷安、宝路汽车、驰田汽车、湖北帕菲特、湖北一专等多家开展对接活动。
问题9:“零部件产业不够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十堰市“产供强链贷”管理办法(试行)》,1-8月向39家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企业发放贷款1亿余元。二是东实大洋新工厂已进入设备安装环节,东风商用车动力电池pack项目正在做立项、审批、方案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举办京东汽车供应链对接会、“十堰车走进大西北”专题推介会、东风商用车·十堰零部件企业产供对接会等产业对接活动,350余家次企业实现链上协同。
问题10:“新型电池产业发展韧性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郧阳区储能PACK及集成研发和智能充电桩项目已建成,正在全力推进储能系统8.3GWh和材料研究院项目;丹江口市汉江铝业7万吨新能源电池铝箔材料坯料项目正在购置设备并安装调试,年底全面投产;经开区聚晟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正在调试设备。二是市新型电池产业工作专班多次深入万润新能源、远景动力、宏迈高科等企业深入了解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三是积极争取支持政策。指导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申报2024年度省级磷石膏综合治理专项资金。
问题11:“卫浴产业发展不快”的整改情况。
积极向外宣传推介,助力产业做大做强。在广东江门举办竹山县卫浴产业宣传推介会,现场邀请江门、潮州、佛山等地100余家卫浴企业参加。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世界科技卫浴招商博览会暨科技卫浴供应链对接大会、第二十届南安水暖泵阀暨消防器材交易会第二期卫浴五金展,现场签订销售协议1亿余元。积极谋划举办第二届竹山卫浴博览会。
问题12:“纺织产业规模小而分散”的整改情况。
一是产业发展持续优化。房县高标准建设纺织产业园;郧阳“袜艺小镇”建设稳步推进;丹江积极完善新港纺织产业园配套服务能力,打造现代新型智慧园区;棉伙棉伴二期项目厂房主体结构已完工,鸿迪纺织10万吨涤纶丝生产项目正在调试设备,中锦尼龙二期后纺车间开始试生产。1-8月新进规企业6家。二是加大技改力度。企业通过技改,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提供生产效率。
问题13:“数字化转型示范运用不够广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举办数字化转型专题培训5场,累计培训300人次。二是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资源池,实施“诊转一体”,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三是新出台《十堰市“产供强链贷”管理办法(试行)》,1-8月向39家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企业发放贷款。四是新培育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71家,组织150余家企业参加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
问题14:“农副食品加工、黄酒加工等生态加工产业中,规上企业数量不多、质量不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改。二是农夫山泉均州和新城饮料生产线升级、一轻食品柑橘深加工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今年新进规企业10家。推动成立十堰市水源地酒水饮料产业协会,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新城)饮料有限公司入选2024年度省级“绿色工厂”。三是积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参与“堰水”进京区域公共品牌评选,支持庐陵王等企业参加成都糖酒会等展览展会,开拓市场。
问题15:“技改预期目标未实现”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起草十堰市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提请市政府审定《十堰市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送审稿)》。常态化推荐办理“产业升级贷”。二是加强对上争取,积极推荐优质项目申报第一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问题16:“对县市区责任压得不够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局领导包联服务重点工业项目的通知》,建立包联服务、定期调度、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局领导包联服务项目清单,加强工作督导和协调服务,全力推进项目进度。二是印发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动态)7期,通报工业投资、技改投资、项目入库情况。分别在郧阳区、丹江口市组织召开工业技改现场会,加强经验交流,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工业和技改投资工作。
问题17:“企业技改意愿低”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座谈会、行业协会、调研走访、技改现场会、企业群等方式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政策宣传,组织召开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银企对接会,印发设备更新政策汇编100余册。二是推荐上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后续资金项目、技术改造类项目、创新平台项目;推荐申报第二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三是积极上报省经信厅工业领域科技创新贷白名单企业项目。
问题18:“民营经济服务机制不够完善”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服务民营经济职责的调整,配合市发改委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完善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印发《建立民营企业定期沟通及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级与民营企业定期沟通及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促进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问题19:“法规宣传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纳入局普法计划,加大宣传力度。二是通过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大力宣传民营经济相关相关政策法规。
问题20:“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调整重点企业名单。选取规模较大、成长性好的100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强化龙头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及时针对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跟进服务,推动重点企业稳定发展。二是着力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35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4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3家。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量质并举、能级跃升。
问题21:“‘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宣贯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1-6月,全市工业行业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并公示60家,33家已提交创建申请。二是积极配合市安委办持续开展“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雷霆行动。结合市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督导属地全面摸排整改。三是举办全市工业行业安全生产一线监管人员、事故高发企业专题培训。
问题22:“网络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行业数据安全监管。制发关于加强数据安全的相关文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机构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举一反三,杜绝安全隐患。二是加强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发关于加强网络安全的相关文件,开展微信工作群、公众账号等专项清理工作。三是夯实保密工作防线。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传达国安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泄密案件、典型案例等,专题研究保密工作。
(二)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抓整改攻坚克难精神不够”方面
问题23:“谈心谈话仍然没有全覆盖”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及日常工作,局领导班子与分管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新任职干部、新招录干部实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违纪案件办理,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开展以案说法。组织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赴十堰市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二、下一步打算
市经信局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加快壮大“一主四优多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十堰篇章,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8111679,电子邮箱:jxj8698553@163.com
中共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