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市纪委监委机关“能力作风素质提升年”活动安排,今年5月至6月,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开展了年轻干部文稿写作专题活动,活动组委会共收到文稿作品101篇,经组织初评、复评,共有20篇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现将可以公开刊出的获奖作品予以选登,本次刊发的是第3至第9篇,供大家学习借鉴。
敢善斗争 坚决查处新型隐性腐败
案件审理室 汪 热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加大对新型隐形腐败的甄别和查处力度,是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的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有力有效反腐惩恶,不断提升对新型隐形腐败的辨别、查处和治理能力。
一、保持“乱云飞度仍从容”的政治定力,铸牢政治忠诚
随着反腐败态势的持续高压,腐败分子的贪腐手段越发翻新升级、隐蔽多样,有的通过“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安排亲属充当“台前木偶”,代持股份谋利;有的通过“期权”变现谋利,与不法商人达成默契,心照不宣,退休后再行兑现;有的以“雅好”“雅贿”或高价“咨询费”“评估费”等名义谋利;有的打着“借贷”“投资”“委托理财”的幌子大肆敛财,这些行为严重污染政治生态,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发展环境,损害公平正义。但是,无论是“影子股东”“白手套”,还是“政商旋转门”延迟变现,亦或是“借鸡生蛋”合作投资,本质上仍然是以权谋私,而且其危害性更大,潜伏期更长,调查取证和查办难度更大,只有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大局,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才能确保方向不偏。一方面要准确认识新型隐性腐败背后的政治危害,坚决查处政经济交织、政商勾连,要突出反腐败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新型隐形腐败。另一方面,要坚持“零容忍”态度,深挖背后的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紧盯新型隐形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我们在查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原图审中心主任曾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中发现,曾某利用其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的职权从工程老板处承揽项目勘察设计业务谋利,并未止步于违纪层面的查处,而是结合现有证据,深挖细查其背后是否存在隐形的权钱交易,在查明双方达成合意的主观心态、客观获利情况、职权关联度的基础上,挖掘出曾某“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以承揽业务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的本质,最终以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彰显出坚持零容忍,坚决惩治群众身边、重点领域新型隐形腐败的政治定力。
二、树立“不畏浮云遮望眼”的穿透思维,练就“火眼金睛”
放贷收息、“借鸡生蛋”为权利变现披上民事化的“外衣”,商业机会、合作经营给权利寻租蒙上市场化的“面纱”,延迟兑付、间接行权为利益输送构筑起合法化的“防火墙”,代理人、“白手套”又为权钱交易用上隐身术,新型隐形腐败多重法律关系交织,迷惑性、隐蔽性、对抗性很强,但无论腐败手段如何花样翻新、路径如何精心设计、利益如何腾挪转化,权钱交易的本质不会变,要善于运用“穿透”思维,去伪存真,认清腐败行为的隐形变异实质是行为人掩饰权钱交易的“工具”,透过纷繁复杂的行为表象揭露行为本质,让腐败无所遁形。落实到办案实践中,一要善用数据找疑点。运用大数据分析发现异常,从数据中抽丝剥茧,分析职权、资产、人脉之间的关联,从只言片语中洞察以权谋私的主观故意,从痕迹细节中识别行为反常之处,深挖隐藏背后的腐败。例如通过深入调查关联财产资金去向,重点关注任职时期供应商业务量显著变化,分析比对挖掘钱与权的联系,层层剥开权钱割裂的伪装,掀开权钱交易的“青纱帐”“隐身衣”。二要用好推定探主观。强化外围取证和内审追问,结合客观事实证据,借助常识常情常理和逻辑法则、经验规则,整体分析研判双方主观认知和心理意图,将深藏化、模糊化的犯意挖掘并清晰地展现出来。以新型隐形受贿为例,通过核实受贿人频繁带请托人参加饭局并引荐给下属的站台行为,推断其具有行权谋利的故意;通过核实特定关系人收受股权后与受贿人沟通收受及归还情况的场景细节、主观认知,推断具有共同受贿的间接故意等;通过核实双方主观心态,“专家咨询费”的只是幌子,推定双方达成行受贿合意;总之,结合在案证据,通过多角度多层次追问,穿透行为人故意制造的“不知情”“不想要”“未多要”的假象。三要用好纪法守底线。坚持守正创新,严守法治底线,切实贯彻主客观相统一、罪刑法定、刑法谦抑、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精准理解法条背后蕴含的立法原意、纪法精神和价值追求,克服路径依赖和简单套用司法解释,融入大众朴素的价值观、法感情,在法治框架内实现形式和实质正义,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以实践中干股型受贿犯罪数额认定问题为例,如果不把握新情况、新问题,不加具体分析机械地按照2007年《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的股份是否转让登记作为认定干股受贿数额的唯一标准,则不符合犯罪手段复杂变化的实际,易导致形式上公平但实质上刑罚畸轻畸重;受贿数额认定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完成登记转让,而在于贿赂标的物的本质;对于表面上实施了股份转让登记,但实际上将干股作为权钱交易利益分配的约定工具的,应将全部股份价值及分红均认定为受贿数额。
我们在查办市税务局稽查局原局长廖某某放贷谋利案中,一方面坚持“穿透”思维,围绕被调查人的行为特征,透过表面放贷行为,揭开其以收息方式索取贿赂的本质,围绕纪法精神实质,厘清了放贷谋利行为纪法罪的边界,将放贷所收取利息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将涉嫌犯罪所得全额追缴到位,另一方面把握政策策略,在准确定性的基础上,结合事实证据,统筹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综合考量事实情节“定量”以及态度“变量”等多方面因素,精准适用第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实现对放贷收息型受贿犯罪的精准打击。
三、发扬“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斗争精神,打赢反腐攻坚战持久战
习总书记强调,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决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和韧劲,不停步,再出发。在查办航天领域刘某某等系列腐败案过程中,面对行受贿双方长达几十年的利益捆绑,面对专家咨询费、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收受干股等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受贿手段,面对涉案时间长、区域跨度大,涉案人员级别高、谋利事项涉军涉密、部分证据查证难的困境,案件审理室积极主动介入案件,全程“贴身”审核证据、引导调查取证方向,参与案件讨论十余次,开展四轮阅卷审核,确保内审外查精准有效;调查组亦发扬“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斗争精神,“结硬寨、打呆仗”,不放过一个疑点、一笔一笔扎实取证,力争每一笔证据链完整闭环,为后续定性处理打牢证据基础。
实践中,面对新型隐形腐败诸多挑战,一方面要克服信心不足、畏难情绪,横下一条心,死战不退,倾尽全力;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保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和“敢为天下先”的闯劲,创新惩腐思路,打破传统办案模式,敢于“第一个吃螃蟹”;要克服本领恐慌,深化规律认识,不断总结规律、提炼经验,完善反腐败工具箱。另一方面,只要还存在腐败产生的土壤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用好行贿人信息库、黑名单等联合惩戒机制;要一体推进查改治,贯通“办案-整改-治理”闭环,强化正反警示教育,深化类案分析,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权利制约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有效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任重而道远,唯有把牢政治方向,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敢于善于斗争,着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方能有效助推打赢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
写一份建议书 学一篇“方法论”
——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有感
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孟慧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随着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我们深知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委会的生命,全面从严治党务必压实“关键少数”的领导责任,发挥好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至关重要,而恰恰在这一点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体现出它的意义,不仅照亮着历史,同样也照着我们当下的路。
初遇:以初心引领方向
“小孟,上周我们对驻在单位内部产生的不和谐问题进行座谈调研时,发现班子凝聚力不强、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方式方法欠妥、干部积极性调动受影响等问题,你起草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旨在增强该班子的凝聚力。”犹记得初遇《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是接到何仁权组长安排的这个“特殊任务”时。
“给驻在单位‘关键少数’提建议,从哪个角度切入更容易被领导干部接受和采纳呢?”这着实让我犯了难。
看着我紧皱的眉头,组长走向他身后的书柜,找出一本书递过来,“你学习下毛泽东同志关于《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的论述,或许能有启发。”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是什么?”带着疑问我接过组长递过来的《毛泽东选集》,迫不及待地一头扎进了书本里。
“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
“有了问题要开会”“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
“互通情报。就是说,党委各委员之间要把彼此知道的情况互相通知、互相交流。”
“安民告示。开会要事先通知,像出安民告示一样,让大家知道要讨论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早作准备”,切忌“兵马已到,粮草未备”。
……
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时,脑海中时常浮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联想到组长经常教给我们的工作方法,“没有准备好就不要急于开会,否则效果不佳”“遇到问题不可怕,我们要善于把问题摆在桌面上,大家互相讨论就会有解决办法”“党委委员之间只有把彼此知道的情况互相通知、互相交流,取得共同语言,才能消除分歧、解决问题”等与上述内容如出一辙,于是茅塞顿开,这不就是《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运用在实践中的最好例子吗?
破局:向历史寻求密钥
学史以明智 鉴往而知来。随着学习,逐渐领悟到伟人治党治世的大智慧。《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全文2700余字,它不是单独的一篇文章,没有正式的前言和结语,而是从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所作的闭幕报告中抽取出来,独立成章,命名为《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收录到《毛泽东选集》第4卷中。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篇著作中,毛泽东同志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互通情报”;不懂得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学会“弹钢琴”;要“抓紧”;胸中有“数”;“安民告示”;“精兵简政”;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力戒骄傲;划清“延安”与“西安”、成绩和缺点这两种界限等12个方面谈了党委会的十二条工作方法,也可以说是十二条纪律和规矩。重温、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可以有力促进和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关键少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学习之余,我也渐渐有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的起草思路, 首先,需要借助伟人智慧提升说服力和认可度,选择以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工作方法》切题,说理为主、避免说教。其次解决班子凝聚力不强的问题,需要解决不同成员的定位以及是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问题,充分发挥好班子核心作用;再次要有站在“巨人”肩膀思考问题的思维模式,善于借助“巨人”的智慧,将党内已形成并被历史公认的方式方法,如“互通情报”、“安民告示”、经常性地交心谈心等,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的紧密贴合,紧跟时代内涵助推工作;最后建议党委书记要充分发挥好“班长”职责,既要学会“弹钢琴”,更要胸中有“数”,既要善于团结班子,又要划清两种界限,活用高超的领导艺术提升政治本领。
“这份建议精准深刻,内容沉甸,如同一剂‘良方’,帮我们找到了‘病根’,我们机关班子成员一定认真学习,吸收采纳,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药到病除’。”最后成篇的建议书围绕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重要问题互通机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适度必要的定期分工调整、坚持经常性的交心谈心和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六个方面层层展开,得到驻在单位班子采纳和肯定,受到驻在单位同志们的一致赞许,认为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单位党委在机关管理规范上、干部关心关爱上、工作环境优化上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久拖未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该建议书于2021年被市纪委作为三个典型材料之一推荐上报省纪委。
践行:以实干开创未来
“这份《纪律检查建议书》非常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让监督对象切实找到问题根源,有效促进驻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夯实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这次起草的建议书,可以看得出来咱们的纪检干部在不断地从党史中汲取思路和方法,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值得肯定和发扬!”面对组长的肯定,欣喜之余我也陷入深思。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篇文章是在关键时刻由关键人物所做的一篇关键文献,它不仅是开会的艺术,更是治国理政的艺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加强党的建设,关键在于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的建设,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就是给党委会的组织、运作、决策定规矩,要求党委带头就守纪律、讲规矩。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发现这是一个具体的、可以触摸到的学习范本,有着深刻的时代内涵,虽然这12条内容不能够直接解决我们当下的问题,但是它提供了一套看待问题的方式,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是有利于促进各级党委领导干部汲取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方法论,提高战略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不断增强党委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有利于提高各级党委对严明党规党纪的认识,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习惯。纪检干部如果能够熟练掌握并把他运用到工作中,这将有利于对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的监督,能够抓住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全面从严治党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学一段党史,加深一层认知;知一段党史,增强一份感恩;面对未来发展,更思肩上重任。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使我坚信,党的历史就行一条河流,曲折但坚定地向着一个方向流动。
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张立伟
监督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首要职责,是撬动全局工作的杠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全链条的出发点。党风政风监督作为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进一步履行好综合协调等方面职责,发挥好“决策的参谋部”“部署的指挥所”“执行的督查队”作用。对此,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干部要深刻领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锻造自己,真刀真枪解决作风方面问题,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体会。
一、强信念、践初心,做到行有所循。“初心为始,正觉为终”。初心,又称“初发心”,原指修行的开始。在我看来,党风政风监督干部的初心应是对党绝对忠诚,对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对人民永葆赤子之心。强信念、践初心,必须知之而后信之,信之而后行之,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必须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自觉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必须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谋划推进工作,切实找准切入点,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二、敢担当、善作为,做到行有所效。曾有人讲,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是一项“顶天立地”的工作,讲“顶天”,就是担负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与党中央的“号令”紧密相连;讲“立地”,就是担负着查处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百姓息息相关。所以,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干部不仅要政治过硬,更应本领高强。头脑要有政治。要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始终把监督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中之重,紧盯深化纠治“四风”顽疾,紧盯重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和查处,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胸中要有大局。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省市要事”,本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应有之义,说到底贵在坚持,重在实干,落脚点在坚定坚决地执行、落实。结合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实际,就是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在关心什么,精准理解把握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方法和策略,紧紧围绕市纪委工作部署安排抓好落实,着力为十堰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肩膀要有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为官避事平生耻”,党风政风监督干部应保持过硬作风,敢于担当责任、勇于诤言挚语,自觉践行“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工作信条,做到对组织安排的任务坚决办,对本职岗位工作积极干。同时,要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多学多看、多听多问、多思多悟,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做起,保持“空杯心态”,提升业务水平,做到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岗位上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手上要有真功。要立足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职责,抓紧抓实4项工作:一是统好情况,善于汇总梳理统计数据、工作情况,加强综合分析,查找短板不足,提出对策建议,发挥参谋助手和业务指导作用。二是抓好督促,善于通过专项检查、督办交办、通报曝光、谈话提醒等方式,传导上级压力、意图和工作执行标准。三是用好联动,善于形成与有关部门内外衔接、与县级纪委上下贯通、与“室组”左右联动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四是建好机制,善于推动形成问题会商、联合督导、交叉检查等制度,建立齐心协力、协作配合抓监督的有效机制。
三、明规矩、守底线,做到行有所止。“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对党员干部而言,止,就是行为的底线、红线、高压线。分析纪检监察系统出现的“内鬼”,由一名公正的执纪执法者沦为阶下囚的轨迹,究其原因就是规矩意识淡薄、纪律红线模糊,心无所畏、行无所止。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没有天然免疫力,面对形形色色的围猎腐蚀更为严峻复杂。客观上讲,无论是在审查调查、监督检查,还是党风政风监督等综合工作中,说情打招呼、干预干扰甚至威逼利诱的情况客观存在,如果我们没有“大心脏”,就有可能被“捧杀”“坑害”。要进一步把稳理想信念“总开关”,筑牢政治定力“压舱石”,时时提醒自己检视反思,做到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不当“沉默绅士”,面对矛盾困难敢于迎战不当“埋头鸵鸟”,面对危急关头敢于挺身而出不当“软弱逃兵”,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不当“好好先生”,坚决维护好铁军形象,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期望。
在探索与突破中彰显担当作为
——记录我的纪检监察点滴与见闻
组织部 胡博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作为一名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身逢伟大时代,身处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中,我深知责任重大,倍感压力。如果说十五年前,我把青春奉献给了国防事业,那么我将在今后投身于国家经济建设,立足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结缘,一次美丽的邂逅
2018年6月,我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眼前的一切曾经无比的熟悉而今却又显得那样的陌生,不知道下步我将会被安置到哪个单位,会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记得一天下午,我突然接到市军转办的一个电话,告诉我市纪委要招录军转干部,问我的意向。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纪检监察惩机关惩贪反腐的力度和决心早已深入人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辉形象镌刻在我的脑海里。经过和家人的短暂沟通,我决定参加市纪委的面试。虽然我已是三十好几的人,在部队也曾面对大几百官兵授课讲评,可是对于这次面试我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压力。一方面可能是因为环境的陌生,另一方面可能是自己太重视这次面试的机会。那天夜里,我居然久久不能入眠。
面试那天,我早早就来到待考区域,期间各种思绪一股脑的涌了上来,我深吸一口气,努力的想使心情平静下来,但此时大脑里却一片空白。我的发言仅有短短的5分钟,我感到效果并不理想,考官们的评分更是让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不过,我还算幸运,几天后就接到了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我已通过面试,做好近期上班的准备。
其实转业时,我就对自己可能安置的各种情况都进行了设想,也做了很多的准备,但却没想到我能成为纪检监察队伍中一员,我对这样的结果也是欣喜万分,也憧憬着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够成为正风肃纪反腐的“主力军”。
新时代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铁腕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我为自己能够成为这个优秀集体中的一员倍感珍惜与自豪,同时也深感“本领恐慌”,深知前路困难重重,但是既然选择了热爱,那就要风雨兼程、一往无前。
成长,一个沉淀的过程
2018年10月底的一天,风和日丽,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单位报到,我依然清楚记得我的第一个工作岗位是在机关党委。在办公室里我小心翼翼的学习着各类文件资料,周围的环境很陌生,我想尽早熟悉这里的一切。幸运的是单位招录的另一名军转干部和我暂时被安排在了一间办公室,由于都是军转干部,我俩也就迅速熟悉了起来,也经常就工作开展深入的讨论交流,慢慢的纪委工作脉络在我的大脑中渐渐清晰起来。
一天上午,部门负责人召集我们开会,说是根据规定,机关党委和工会马上要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我具体负责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这是我来单位后接受的第一个具体任务,我也倍加重视这项工作。我加班加点研究了其他单位往年换届资料以及选举程序,当我以为准备差不多开始实施的过程中却发现困难远比想象中的要多。一是因为我刚来半个月,对单位人员情况不清楚,参会人员底数还不清,二是之前没有参加过地方上的换届选举工作,虽然程序要求上一样,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差异,三是领导的讲话风格以及重点问题的把握还摸不清楚。经过多次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换届选举工作终于圆满完成,悬在心中大半月之久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如果说换届选举工作只是对自己能力的一次检验,那么2020年的抗疫则让我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纪检监察干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一面。2020年1月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全国,湖北更是成了重灾区。因工作需要,春节当天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放弃过年陪家人休息的时间,克服种种困难悉数返回岗位,奋斗在抗疫第一线。下沉社区服务群众有他们的身影,开展监督一线执纪有他们的身影,走访调查化解矛盾有他们的身影,挑灯夜战通宵达旦也有他们的身影,他们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践行着使命和担当,始终维护着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光辉形象。记得有次在上班途中,在小区遇到一名同事,我印象中他不在这个小区居住,于是好奇的询问。他告诉我疫情期间由于每天在抗疫一线开展监督检查,感染风险高,而且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为了尽可能不影响家人,自己就在这个小区租了一间房单独居住,已经有1个多月没有回家了。其实这只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抗疫期间的一个缩影,在抗疫的近2个月时间里,这样的故事太多太多……
蜕变,一个崭新的自我
2020年4月,我根据工作安排,来到了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从这天开始,我才真正意义上接触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初来纪检组,各项工作又是一头雾水,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一股脑摆在眼前,让我无所适从,每一天都忙得不可开交。但也是从这时起,我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一天天的熟悉起来。
2021年3月,我迎来了第一个自己主办的案件,是市委巡察移交的一个公租房管理违规问题。通过巡察移交的资料,我对这个问题线索已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书证的搜集、当事人的百般狡辩以及证人的极度不配合让我陷入困境。为此,我多次向领导汇报,组里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最终在另一名转租户上找到了突破口。可接下来的谈话,让我这个没有办案经验的新手再次碰壁,谈话对象始终认为公租房管理是单位历史遗留问题,不承认自己工作上的失职。将近2个小时的谈话没有达到我的预期目的,反而被谈话对象牵着鼻子走。事后,我的信心似乎也开始有些动摇,幸好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和帮助下,最终将该案件顺利拿下。一件件案件的查办,让我明白每一起案件的查办都凝聚了纪检监察人辛勤付出和使命担当。
2023年7月,我调入了市纪委组织部,工作的内容再次发生了变化,对我而言,又是一个新的开始。面对组织人事方面的业务,我又是一头雾水。我从最基本的机构编制统计开始慢慢的熟悉工作,“五加二”“白加黑”似乎又成了家常便饭。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已基本具备了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对部分业务工作也逐渐熟悉了起来。虽然从监督执纪执法一线转入了综合部门,但是工作宗旨始终如一。在委组织部里,我深切感受到很多不好意思,“踩点上班”不好意思,“按时就餐”不好意思,“正点下班”不好意思,似乎已经习惯了披星戴月、埋头苦干,身边常常听到“这个任务交给我吧”“这项工作没有问题”的声音,这样的环境时时感染着我、激励着我。
纪检监察干部是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是党的纪律的捍卫者、监督者和执行者,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是他们最纯洁的底色;
他们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是他们最昂扬的姿态;他们本领高强,担当作为是他们最深厚的底蕴;他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他们最鲜明的标识,我为自己有幸成为他们的一份子而自豪!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6年前的一次转身,让我踏上人生新的起点,此后日子里,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今后,我必将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在新的征程上踔厉奋发、砥砺前行,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破解派驻难题 提升监督质效
——对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
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刘 利
2016年7月18日,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见面对接会召开,23名派驻纪检组长履新,标志着我市派驻机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扬帆起航踏浪行,新风正气扑面来。”纵观改革的9年历程,我委在派驻监督塑“形”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制度建设、队伍管理上取得长足发展,监督成效斐然、成果卓著,但塑“神”上尚有差距,力量薄弱效果不佳、能力不足“监而不督”、合力不足“攥指难成拳”等问题和短板不断显现。如何破解这些难题,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全面转变,是摆在派驻机构面前的现实课题。
一、变“单打独斗”为“集团作战”,破解派驻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
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我委23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的人员配备平均在4人左右,基本满足派驻监督工作需要。然而,近年来,随着各组干部大量频繁的外借、抽调,留守干部仅2至3人,有的组甚至只有组长一人坚守战斗,成为百呼无人应的“光杆司令”,孤掌难鸣,工作陷入单打独斗,维持日常工作运转尚显吃力,何谈有效监督。因此,集中有生力量开展“集团作战”是破解这一难题必然选择。
1.打破人员使用壁垒。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敢于打破外部人员身份壁垒,将纪委机关、派驻、巡察、企业、机关纪委的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一体化培养工程,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上一体培养、协同使用,打造专业人员“蓄水池”,全面盘活人才存量。打破内部人员使用壁垒,将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人员打通使用,由同一位领导具体分管、统一调度,激活人才流量。
2.强化监督力量整合。以上下联通、左右联合、内外联动为目标和要求,推动“室组地”三方联动、攥指成拳,充分发挥“集团会战”的优势。目前,我委创新推动“1名委班子成员+1个纪检监察室(联系室)+若干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若干个县(市)区纪委监委+1个审查调查室”机构改革,本质上也是在搭建联动工作框架,一体联动室组地监督执纪、联合审查调查等工作,实现人员、信息、资源的优化组合、共享共用,就是整合监督力量的一次成功探索,为实现监督工作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打下组织基础。
二、从“走马观花”到“全面突围”,破解派驻监督不深不精的问题
与不想、不敢监督一样,不会监督也是制约监督深度和精度“拦路虎”。派驻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驻”的优势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对驻在部门业务流程、政策、法规的熟练掌握。在日常监督中,由于驻在部门业务门槛高,加上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短期速成,派驻监督易陷入“外行看热闹”“指手又画脚”等尴尬境地,监督常浮于表面、难以深入有效,因此,破解“外行人”有效监督“内行人”的难题,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1.提升业务能力,实现“内行人”监督专业事。要保持本领恐慌,积极充电蓄能,自觉加强对驻在部门业务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学习钻研的深度。要创新嵌入式学习形式,通过列席会议、参与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座谈等多种方式,不断深化对驻在部门业务认识和了解,提升业务能力素养。2021年,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建立了月报备工作机制,督促驻在部门99个科室条目式报告工作情况,既能精准掌握各科室任务落实进展,也有助于组员快速熟悉各科室业务工作。
2.善于借力发力,联合“内行人”监督“内行人”。机关纪委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是监督的第一道防线。要理顺与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关系,在压紧压实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的同时,也要善于向其借力发力,在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整治等工作中积极寻求机关纪委的支持与配合,实现“两个责任”同发力。同时,加强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通过采取业务联学、监督联动、线索联商等方式,提升机关纪委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3.组织互学互鉴,发动“同行人”同答监督题。创新工作方式,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其他市州、县市区派驻机构联系,针对在监督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开展走访座谈、经验交流、调查研究,同病共治、同题共答,互学互鉴、互促互进,以达到深化派驻监督的效果。经委领导安排,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市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届时将邀请县市区综合派驻财政、审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围绕高质量推进政治监、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等方面开展座谈交流,群策群力,进一步推进全市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转“仓促应战”为“成竹在胸”,破解派驻监督打乱仗的问题
当前,监督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派驻纪检监察组疲于应付,被工作牵着走,监督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低层次运转水平,事后监督的多、事前监督的少,实体监督的多、程序监督的少,习惯性“等靠要”,预见能力差,缺乏对监督工作系统性、长远性思考和谋划,监督工作出现“拳打脚踢”“打乱仗”的现象。但派驻监督不应是无章可循、兵来将挡“仓促式”应战,而应是“胸有成竹”“点线面结合式”各个击破、全面突围。
1.明确工作重点,提早谋划监督蓝图。“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与其“兵来将挡”,不如提早规划派驻监督蓝图,制定系统作战计划,主动出击、沉着应战。对此,要坚持系统思维,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重点,结合各驻在部门实际,紧扣年度考核重点任务,紧盯派驻监督重点、要点和难点,科学系统思考谋划全年派驻工作,稳扎稳打,有序推进,防止“拳打脚踢式”监督。
2.立足职能定位,种好“一亩三分地”。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牢牢把握政治监督这个根本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监督工作,办好自己的事,对驻在部门分内的事既不要指手画脚,更不能越俎代庖,注意定好位、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严防“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己地”。
四、由“个案清除”至“系统施治”,破解执纪监督两张皮的问题
办案本身就是监督,而且是最有力的监督。如果将常态监督比作“禁微”,那么办案监督本质上是“救末”,禁微、救末二者应当互融互促,从而实现“防患未然”、治本治标的监督目的。但在工作中,各纪检监察组不同程度上存在机械执纪、就案办案的现象,缺乏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无法跳出办案来办案,对案件背后根源性诱因,缺少深挖和治理的韧劲,未引而伸之、触类旁通,未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办案脱离监督,无法为监督提供指引和方向。
1.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把办案这个最有力的监督手段强化好,解决系统施治的关键性问题。要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制度执行、人员思想、岗位职责、业务建设等方面“敌情”“险情”,开展举一反三式排查隐患,并及时调整监督检查方向,实行“靶向性”监督。要“写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针对行业性、系统性、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聚焦靶心,点对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好对症“药方”,督促驻在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整治,查问题、补短板、找漏洞,深入整改、建章立制,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2.因组制宜、分类施治。要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围绕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驻在部门行业特点和规律,借助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人员特点、廉政风险点熟悉的优势,以点带面推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推动部门系统治理,并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结果运用,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
关于精准高效做好问责工作的几点体会
第四监督检查室 张吉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完善问责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问责工作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先后参与办理了“君临天下”小区违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茅箭区朝北沟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十堰市隐性债务问题、泗河环保问题等各类问责案件11件,问责处理115人,其中市管干部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
现结合近年来参与办理的问责案件情况,梳理分析当前问责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为今后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一、问责工作存在的几个误区
(一)追责问责分不清。《纪律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第三十七条则进一步将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区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问责条例》第四条规定,问责问的是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第六条将领导干部的责任区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由此可见,《纪律处分条例》实际对追责对象予以界定,而《问责条例》仅是对问责对象作了更明确的规定。通过对比不难发现,《纪律处分条例》中“追责对象”包含普通党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其范围远比《问责条例》规定的负有领导责任的“问责对象”宽泛很多。实践中,往往出现对普通党员进行追责,却被当作“问责对象”被问责的情况。准确界定追责和问责的区别,对防止问责泛化,增强问责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实践中首先要厘清追责和问责的关系,避免将普通的追究直接责任等同于问责,准确界定承担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和承担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从而精准区分追责对象和问责对象,真正体现问责的权威性。
(二)责任类型划不准。《问责条例》第六条不仅要求问责应当分清责任,还具体区分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突出强调“在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第三款要求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实践中,往往会出现问责时,主管部门被问责处理轻,而协助配合部门被从重问责的情况,有时甚至出现“无权有责”的乱问责现象,影响了问责效果。在进行责任划分时,责任并非都是“领导越大责任越小”,而要分清失职失责类型,查清对事件发生所起的实际作用精准问责,防止板子打偏,或问下不问上的情况。《问责条例》将失职失责行为分为十一种类型,概况起来可分为制度执行和事务决策。一般来说,制度执行中发生的失职失责问题,制度具体执行者的直接责任要重于单位(部门)领导的领导责任,应该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问责,也就是所谓的“领导越大责任越小”。
(三)容错纠错不到位。《问责条例》第七条对问责情形作出详细规定,总结起来就是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情形。实践中,问责事项一般都有上级领导批示交办,办案过程中要避免随意夸大责任,直接将工作瑕疵与工作明显失职失责等同起来,导致“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等问责泛化的现象发生。要准确把握、严格落实《问责条例》第十七条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严格区分工作瑕疵不足与工作明显失职失责的情形,对符合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的情形,要大胆适用,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做好问责工作的几点体会
“精准”是问责工作的核心,也是问责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坚持精准问责、规范问责,是提升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实现问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保护干部担当干事积极性、维护党的形象的关键。结合泗河环保问题问责案件查办,要实现精准高效问责,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问责程序要规范。问责工作必须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管理的领导干部启动问责和决定问责,必须报经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在泗河问责案中,不管是问责的启动,还是问责的执行,都是在报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进行的。同时,在问责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既重实体也重程序,坚持从实际出发, 全面客观调取证据,认真听取调查对象申辩,结合分工查履职定责任,让被调查人口服更心服。
二是问责对象的界定要精准。在办案时,调查组将问责的重点聚焦于领导干部,防止“问下不问上、问低不问高”。泗河问责案被问责的24人中,市管干部有8人。
在界定追责问责时间起点时,调查组考虑到如向前追溯时间过长,则会导致被问责人员过多、责任泛化。特别是2021年为换届年,时间点选取不当,会导致被问责人数呈几何倍数增加。经综合分析,调查组最终确定,环保问题以2021年12月省环委办印发《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时间起算;非法占地、违法取水问题的问责时间起点,以自规、水利部门案件查处中确定的企业违法行为起始时间起算。
在确定具体责任人时,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和分工文件,既不扩大也不缩小。如茅箭、丹江两地国土部门都对企业非法占地进行过立案处罚,但丹江口国土局未将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导致企业非法占地持续存在,因此丹江口市原国土局长、现自规局长均被问责;市国土监察支队对茅箭辖区企业非法占地案进行了两次处罚,并两次移交茅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茅箭法院具体承办法官存在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强制执行不彻底等问题,被纳入问责范围。
三是责任性质的认定要准确。鉴于涉事企业排污行为未影响泗河水质稳定达标,未影响丹江口水库水源地水质安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联合调查组提出的不扩面、不延伸原则,调查组对相关人员的追责问责总体从轻。对具体人员责任划分过程中,考虑到部分人员实际工作任职时间较短,或未实际在岗工作,问责从轻或不予问责,如六里坪镇镇长,茅箭区水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两人长期被安排在其他岗位工作,因此不予问责。
在确定问责档次时,根据失职失责情节、过错责任大小予以划分。如丹江口市环保局两名执法人员在2022年12月接到群众举报六里坪镇两家企业偷排污水的问题后,虽到现场开展检查,但工作不深不细,未发现相关问题,因此两名执法人员的处理结果重于该局负责同志;而茅箭区环保局负责人未安排对辖区涉水企业的排污检查,未发现隆泰公司偷排污水问题,因此该局负责人的处理结果重于一线工作人员。
四是问责的方式要灵活。在案件调查及执行工作中,调查组统筹把握、贯通运用各类问责方式。在本案中,对丹江口、茅箭区两地两级党委政府共8家单位以检查的方式问责,对24名责任人按照责任划分予以相应处理,其中党内警告4人,政务记过4人,政务警告4人,诫勉6人,通报3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1人。
五是后半篇文章要做好。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调查组将查办问题与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提请市委市政府对机构设置再梳理,推动职能部门对制度机制再完善,向丹江口、茅箭区、市生态环境局等5家单位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加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市委新设立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财政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科3个机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能。丹江口市组建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成立库区综合执法大队、水质保护综合巡护大队、生态环境警察大队,搭建八大智慧系统,形成了“点源实时预警—岸线水陆巡护—库面遥感监测”的天罗地网。通过以案促改促治,实现了水质安全保障工作由被动变主动、问题发现由模糊变精确、责任落实由“漏斗”变闭环的三大转变。
把“忠诚、可靠、纯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办公室 上官馨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而作为一名普通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层层递进到职责使命,不断深入到自己的具体工作中,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我觉得答案并不遥远,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曾经听过的三句话里。
第一句话是,先去做。
2021年,我具体承担办公室的督查督办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履职尽责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室,因为条块业务交叉较多,我在督办交办时总是有畏难情绪,既怕在拟办意见时放到某一个部室牵头,该部室有意见,又怕工作任务交办下去推不动。但是我当时的主任杨铮常委总是告诫我说,你不要顾虑,先去做。
之前我一直不理解,直到看到了曾国藩写的这样一个故事。农村里,有个人出门,看到在一条很窄的田埂上,俩人顶上了,谁也不让谁,谁也过不去。为什么不让呢?因为俩人都挑着很沉的担子,路太窄了,谁要让,谁就得从田埂上下去,站到水田里,沾一脚泥。作为一个旁观者,想上去劝,咋劝呢?谁也不服气啊。
那曾国藩的故事里,这个旁观者是怎么做的呢?他直接跳下水田,接住其中一人的担子说:“你把担子交给我,我替你挑会儿,你一侧身,不就过去了吗?”
很多事情,很多时候,我们只需转换一下身份,从一名“旁观者”变成“置身其中”的人。那么,看似无解的事,有了答案;看似困难的事情,也变得简单。曾国藩称这种方法叫:躬身入局。
问题和困难是客观存在的,不会自行消失和解决,遇到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不是置身事外指点江山,而是躬身入局,把自己放进去必须主动担当,直面问题,迎难而上,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好落实,让自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变量,这就是忠诚。
第二句话是,别被问住了。
2015年刚到市纪委工作时在案件审理室。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而案件审理质量直接决定了案件的质量高低。所以每一次的工作汇报,都是一场高标准的“考试”, 当时的室主任万德平同志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别被问住了”。要求我们在收集证据、认定错误、撰写报告等方面都要做到严、深、细、实,不要在汇报时被领导问住了。
记得一次给领导汇报案件,一个简单的收受礼金案件,不论是违纪事实的认定还是量纪依据,我都自认为准备的很充分,谁知道领导顺口问了个类似的民间借贷违纪问题,当时对党内法规还不熟悉的我顿时大脑一片空白,张口结舌。我防的是灰犀牛,但是来的是黑天鹅!好在万主任在旁边,用他扎实的专业储备从容的为我解了围。
时代潮流,奔腾不息,止步不前是一种退步,进步太慢也是一种退步,时刻保持本领恐慌,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结合工作职责,加紧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能力水平,把学习、思考、实践统一起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切实提高学习质量用全面充分的准备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这就是可靠。
第三句话是,要有依据。
在办公室工作时,以前分管领导柴明勋常委最常说的是要有依据。理学大家王阳明曾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办公室作为机关的运转枢纽,大事要事交织,急事难事叠加。所以在处理一些日常小事的时候,往往思想上就不那么重视,不自觉的忽视了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但是每次一想到柴常委要有依据这句话就不由得暗自警醒。
2020年初,在起草关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我原本以为就是参照省纪委的文件过个套,其中有一项内容是委领导每年调研的时间是40天,柴常委在审核时,就问为什么是40天,省纪委定的是40天,我们市纪委也定40天,是否有依据,直到我找到了省市文件并且向办公厅的同志请教给出了解释后,才过关。
遵规守纪不仅仅是常说的廉洁自律,而是在细微之处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在人们习以为常,容易放松警惕的地方,还依然认真坚持原则,把依据规范作为自身的行为指南,这就是纯洁。
“忠诚、可靠、纯洁”不是空洞的表态和口号,要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工作方法,对党忠诚,不摇不摆;干事可靠,不推不搪;思想纯洁,不折不扣,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助推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