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2022年度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举行

日期: 2023-02-07 10:23:50      来源: 中共十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月6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2022年度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举行。市委书记黄剑雄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清廉十堰建设。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市政协主席赵哲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高义勇主持会议。

会上,房县、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城控集团等6个县(区)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现场述责述廉,19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书面述责述廉。黄剑雄对现场述责述廉情况逐一进行点评。

黄剑雄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增强全市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强化政治监督,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黄剑雄要求,要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抓班子、带队伍,切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学纪、明纪、守纪,自重、自省、自励,始终保持干净干事政治本色。

黄剑雄要求,要纵深推进清廉十堰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促进政商“亲”“清”交往,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注重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促进干部担当作为。要深化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建设,强化典型示范带动,让崇尚清廉、践行清廉成为十堰党员干部的普遍价值追求,更好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副书记,部分市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党员政协委员、监委特约监察员等参加会议。与会同志进行了现场测评。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鄂ICP备11016948号-1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