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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把脉问诊”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日期: 2024-10-28 08:38:52      来源: 十堰市纪委监委网站

“未按规定开展走读式谈话,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未单独制作谈话方案、安全预案、谈话提纲”“该案被审查调查人系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立案决定书落款时间有误,应以市委主要负责人签批时间为准”……近日,丹江口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时,指出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这是该市纪委监委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在“找茬”“挑刺”中严把案件质量关的一个具体实践。

近年来,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坚持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契机,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实效,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切实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我们在日常审理案件过程中,坚持“一案一评查”,对案件办理的实体与程序同时“把脉会诊”,深入挖掘问题症结,梳理分析案件中的共性、个性问题后公开通报,出具“诊断书”,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对点”反馈。”丹江口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介绍说。2023年以来,共评查案件267件,发现问题1719个,均已督促整改。

“查”促“纠”,也要以“评”促“改”。定期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成专班开展“不定期专项评查”,组织“室、组、地”等案件承办部门进行,随机从各镇(街道)、委机关各相关部室组中抽查重点行业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开展“点穴式问诊”。通过在案件评查反馈会现场答疑、纠错、讨论,督促办案部门分析案件质量问题成因,清楚错在哪、为何错、如何改,在交流碰撞中共同提升。

为防止评查“一评了之”,在评查结束后,坚持集中通报与“点对点”反馈相结合,逐部门逐案反馈评查清单和整改意见,要求办案部门对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督促办案部门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多次出现同类案件质量问题的严肃追责。今年以来,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谈话提醒2人。

“下一步,我们将健全日常评查、定期评查、专项评查的“三位一体”评查机制,着力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推动形成“查评督改用”工作闭环机制。”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樊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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