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而后诛,重视党风政风监督预警效果
古语有云:“不教而诛是为虐”,《监察法》也规定,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这二者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承。我从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两个月以来,所接触到的案件多为情节轻微的违纪违法案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应有所懈怠,相反,我们应从小处着手,深挖违纪违法行为背后的工作缺失和制度失范,给违纪单位及个人以警醒,发挥好党风政风监督预警效果,避免出现持续性的违纪违法行为,酿成更大的恶果。以私车公养类违纪案件为例,多数案件的涉案金额均在数百元至两千元之间,虽金额不大,但性质较为恶劣,不仅体现出涉案干部本人漠视法纪的思想观念,更体现出涉案干部所在单位公车、公务油卡管理的不规范,如果不能及时予以纠正,滴水穿石,终将击破党纪国法的底线。如果我们能够及时发现惩处相关违纪行为,发挥好党风政风监督的预警效果,不仅对涉案干部本人是小惩大诫,对涉案干部所在单位更是查漏补缺,弥补了体制机制的漏洞。
二、做好检查,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实效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笤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监察法》要求,监察委员会要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说明《监察法》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可以说,开展监督检查是各地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通过监督检查切实传导工作压力,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才能传达到各级党政部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发挥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实效。但何时开展检查,以何种方式开展检查,这需要我们从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纪检干部结合本地区实情来制定检查方案。以郧西县为例,抵制“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以纪委牵头、七个县直单位依职能分别开展检查的形式进行,使得此项检查能够同各职能部门的常态化检查相结合,更具工作效率。而扶贫定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则以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及财政审计人员组成检查专班的形式进行,各自发挥工作优势,形成协作合力,提升了检查质效。
三、保守秘密,遵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纪律
《易经》中说:“机事不密则成害”,纪委作为政治机关,保守秘密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贯彻《监察法》保密相关规定的重要体现。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性质特殊,更要注重保密,不然将会出现大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县一级纪委中,约有一半左右的文件报告、工作安排、工作材料及数据出自党风政风监督室。归根到底,工作是由人来做。作为从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干部,如果我们没有严格的保密意识,将秘密工作的进度和细节随意泄露,将会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遵行保密纪律,不仅保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乃至纪检监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更保护了纪检监察干部。
以上三点体会,虽是鄙陋之见,但也是我心声所系。参与此次培训,使我对于《监察法》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会牢记今天的收获,将知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扎扎实实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郧西县纪委监委 邓久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