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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能力提升班学习心得体会

日期: 2019-11-18 12:14:00      来源: 中共十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家好,我是张湾区纪委监委新进干部高红强,当前在审理岗位。根据安排,现将我参加本次培训学习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自身职责定位

  一是要充分认识和把握职责使命。通过聆听培训班上各位领导前辈的授课和对有关培训教材的学习,我深深认识到当前身处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这一定性的准确:我们日常开展的每一项监督执纪问责具体工作乃至某一个环节,不是仅仅涉及处理一个问题线索处理一个人的常规事务,还涉及到诸多更高更深层次的价值理念,包括参与规范权力运行、整顿党内政治生态、保证令行禁止、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治国理政等等,因此是政治机关,必须讲政治、讲担当,不管是在开展谈话函询还是审查调查,都必须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时刻不忘自身肩负为党分忧为国治吏的神圣使命。

  二是要正确认识形势。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态势,但决不可盲目乐观。进入新世代面临新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松松脚、歇口气。面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这一艰巨政治任务,必须以谦恭、严谨、尽责态度来对待这份工作。

  三是要端正审视自己。我们有幸能够从其他单位转入纪检监察机关,是乘上了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东风,不代表我们的素质能力就足以应对新的工作岗位,不管过去取得怎样的成绩,都存在“能力不足的危险”,特别是当前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有许多规则、知识和程序都与过去工作截然不同,想像过去敲锣打鼓一般顺着常规节奏开展工作已不可行,必须抱着归零心态,放下过去那些固化的工作经验和模式,在新的岗位重新开始学起,早学一点、快干一步,加快融入进度。

  、增强纪法意识,严守工作规则

  一是严格遵守审理程序。要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履行移送接收手续后进行审理,不过早介入案件的审查调查,避免所提观点与后续审理意见重合,起不到最后一道监督关卡作用。对接收的案件,要依照主审人初步审理、室务会集体讨论、审理小组集体研究后再提交常委会(委务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

  二是准确适用条规定性。审理案件之前,不能预先定调子,搞先定后审。对案件的定性既不能牵强附会、任意拔高,也不能放弃原则、不分是非,特别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不能为了从轻或从重处理,就随意调整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认定。定性必须实事求是,要严格对照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与有关纪法规定条款来进行。

  三是慎重作出处理建议。审理是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的最后一环,必须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务求精准。对于个人拿不准的,务必要加大交流研究力度,必要时可以咨询有关业务部门和专家,确保定性不出偏差,避免提出的处理建议贻误他人。同时,对于那些没有涉嫌犯罪,仅作违纪违法处理的案件中,存在证据存疑、定性有争议、把握不准情况的,处理上要留有余地,可定不不定的不定,可给重处分也可给轻处分的给轻处分,有的还可以免予处分,不能“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确保案件的处理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筑牢思想防线,自觉严于律己

  一是思想不能懈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面临着精神懈怠的危险,一旦理想信念动摇,就会思想空虚,进而导致政治上蜕变、生活上腐化。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站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的政治高度来面对审理工作和各种诱惑,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从自我做起,从自身内心抓起,防微杜渐,抓早抓下,时刻警醒自己,决不可“灯下黑”,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

  二是自觉抵制不良消费和活动。一个个讲课老师一次次谆谆教导,要认清消极腐败的危险,认清人性的贪婪与不足,不高估自己防腐拒变的能力,自觉远离不良消费和娱乐场所及有关活动,自觉抵制不当接触,维持风清气正的朋友圈,一旦发现认识的人动机不纯、居心不良,要立即与这类狐朋狗友划清界限。对于说情打招呼的党员干部,更要按照规定记录在案,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是正确处理好家庭关系。家人是工作和立身的坚强后盾,但若没能管好自己的家属,为人利用,便会被人牵着鼻子走,造成巨大后患。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家庭清廉氛围的培养,不能纵容攀比、追求奢靡享乐之风,对家人要多些日常生活和情感上的关心关爱,多讲讲本地区反腐倡廉、干事创业的纪律要求、好家风的重要性,强化对家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同时要注意严格保守工作秘密。(高红强)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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